近年来,各地新农村建设不断推进,农村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农村路灯数量的增加,给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很大方便。但是,农村路灯的管理、维护及电费成本也增加了村集体或农民的经济负担。据调查,福建省一个村庄一年的路灯电费需上万元。大的村庄甚至达到五六万元。由于农村集体经济大都较差,尤其是一些经济薄弱的“空壳村”,负担不起路灯照明电费,有的村则由村民按户分摊路灯电费,有的只好逢年过节和特殊情况才开路灯或干脆不用路灯。这种情况使农村路灯成为摆设而不能真正发挥作用。对此,农村干部群众意见很大,反映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