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气公司2名指派员各判刑4年
2015年8月7日,大连甘井子区一住宅楼发生燃气泄漏,负责供气的公司指派员工杜某某、侯某某去查找漏点,在漏点未找出的情况下公司即间歇式供气,两员工违反相关法规操作,导致燃气遇到电火花发生爆炸,死亡5名居民,20多人受伤。
案发后,公司赔偿后与被害人亲属分别达成谅解协议。日前,法院一审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对两名被告人各判刑4年。
事故回顾
2015年8月5日,甘井子区八一阳光小区一住宅楼发生燃气泄漏,负责燃气供应的大连益民实业有限公司指派杜某某去查找漏点,杜某某领着两名农民工在现场采用挖地坑方式查找漏点。在没有找到漏点的情况下,当天傍晚居民做晚饭的时间段,杜某某让采用间歇式供气方式向居民楼供气,每次送气约2小时。次日,早上、中午、晚上三个做饭时段,杜某某同样采用间歇式供气,泄漏燃气的浓度因此越来越聚集。
8月7日上午,公司应急处理现场指挥部副总指挥侯某某与杜某某带着两名农民工继续查找漏点,但仍未找到。上午10点,杜某某发现4单元西侧地下室供暖换热站燃气浓度超标,立即向侯某某请示,侯某某指示杜某某购买排风机将地下室燃气排出,杜某某即外出购买排风机。
此时,侯某某违反相关规定,没有根据燃气泄漏程度确定警戒区域并设立警示标志,没有随时检测周围环境的燃气浓度。在没确定警戒区域内燃气浓度降至安全范围时即离开现场。11时,杜某某带着买到的一台“防爆”排风机返回现场,他没有对排风机接头安装防爆金属盖、防爆胶泥,没有对排气端连接任何设施,更没有在现场采取疏散、警戒和监护等措施,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单独操作,接通排风机电源开始通风排气。11时50分,燃气遇到电火花发生爆炸,剧烈的爆炸炸塌了部分楼房,5人死亡,20余人受伤。
案发后,涉案公司先后与死者亲属达成赔偿协议,两被告得到谅解。甘区法院一审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决后,今年5月上旬,两被告人提起上诉。
点燃液化气引发爆炸获刑9年
因贩卖毒品抗拒抓捕,在家中点燃液化石油气引发爆炸,致其本人受伤、家中财物受损。近日,江苏盐城市射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爆炸、贩卖毒品案,被告人黄某犯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犯贩卖毒品罪,判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事故回顾
2015年1月至2月间,被告人黄某在本县境内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作案4起,计重约2.8克,从中共计获利人民币1100元。同年7月21日下午,被告人在其家中为抗拒抓捕,关闭房屋门窗并打开液化石油气罐向室内排放液化石油气。后黄某点燃液化石油气引发爆炸,致其本人受伤、家中财物毁损。经公安局法医鉴定,黄某躯体烧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经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毁损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61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爆炸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该小区有多幢房屋,且房屋密集,在该小区内造成重大影响,其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已构成爆炸罪;被告人黄某贩卖毒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遂作出上诉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