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食品安全管理员怎么去考试?
近来,食品安全管理员考核办法(征求意见)出来,很多食品人士都希望能取得这个证书,可是这个证书在哪里获取呢?
搜了一下全国省级和直辖市级的市场监管局网站,发现只有上海和广东有常年固定的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班,其他地方都是采取不定期的培训考核发证方式,这对于想要获得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广大食品人士来说这张证书奇货可居,含金量立马变得高大尚起来。
那么没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有什么问题吗?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合格上岗。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其中第(二)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第三十三条:
(一)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鼓励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二)为特定人群(学龄前儿童、学生、老人、病人等)提供餐饮服务的,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宜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三)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餐饮连锁企业总部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三条【管理人员定义】本办法所称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任用或者授权的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下列人员:
(一)企业分管食品安全管理的负责人;
(二)企业内设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人员;
(三)企业内设的其他相关部门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员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综上可见,法律赋予食品安全管理员是食品经营者的必要条件,要承担企业食品卫生与安全的重要职责,企业从原料购买开始到整个加工链条包括成品销售每个环节的安全卫生都要靠食品安全管理员来落实和把关,企业除了追求利润外安全是第一天职,没有安全做保证一切都是零;可见食品安全管理员无可替代的重要性!
那么问题来了:食品安全管理员虽然是食品单位任命的,但是资格是要通过培训考核获得的,以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只有2个地区有固定培训机构和考核,那么其他没有的地区怎么解决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的问题?很多地区采取每年1-2次的集中培训发证方式发放管理员证,但是这样解决不了所有企业要有合格食品安全管理员的需要。也有些地方开发了食品安全管理员网上学习系统,但是如果学习不是强制性的,效果也并不会好。按照管理要求培训的内容涉及到食品安全基础知识、食品操作安全技术、营养知识、食物中毒防护和应急处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基本、法律责任和义务、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好几大门类内容,显然靠自学是不现实的。
解决的方案可以参考上海和广东的做法,具有当地市场局认可的有师资力量和培训考核场地的专门培训机构进行每周或每月固定培训的方式方可满足大量食品安全管理员的需求;采用手机APP方式的培训考核个人认为只能适合从业人员普及性的教育,对于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还是应该参加正规的40学时的培训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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