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波纹涵管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钢波纹涵管在出厂前应严格按钢波纹涵管加工验收标准进行,并进行必要的预拼装。
二、钢波纹涵管现场拼装,必须严格按照设计以及钢波纹涵管施工安装规范的要求施工。现场施工中土建部分验收标准可参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中有关标准,钢波纹涵管外回填土的验收可归入路基工程之中。
三、钢波纹涵管出厂时,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应按照《公路涵洞通道用波纹钢管(板)》(JT /T791-2010 )规范中第5.2 、6.2、6.3、6.4、6.5 条的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产品需检验合格并附有产pin质量合格证书方可出厂。
四、波纹钢板运到施工现场后,必须逐块检查。材料出厂时己进行镀锌防腐处理,运输工地后,卸货时不可直接翻拉,应采用吊车配合人工进行装卸,避免损坏镀锌层。钢波纹涵管进行外观检查,防止出现损伤变形、装卸划痕、镀锌层损坏、切口有不规则锯齿现象。
五、涵洞基础的地基承载力必须满足设计要求,严禁超挖、自填虚土以及标高控制。
六、钢波纹涵管在安装时,拼接处必须清理干净,保证拼缝搭接紧密,防止有空隙。
七、钢波纹涵管在二次防腐处理前,应按施工顺序在搭接处用密封胶涂装,防止渗水。
八、钢波纹涵管安装铺设应平顺、稳固,涵管内不得有泥土、砖石等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