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二类备案  石家庄代办医疗器械备案新办、变更地址、变更法人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二类备案 石家庄代办医疗器械备案新办、变更地址、变更法人
产品价格:¥100(人民币)
  • 规格:安防资质办理
  • 发货地:公司注册、变更、转股、增资、减资、验资、注销
  • 品牌:
  • 最小起订量:1件
  • 诚信商家
    会员级别:钻石会员
    认证类型:企业认证
    企业证件:通过认证

    商铺名称:河北耀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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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东路158号滨江商务大厦B座11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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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一类器械器械经营没有限制;二类器械器械经营需要办理二类器械器械经营凭证去相关部门备案;三类器械器械经营许可证仅能流通三类器械器械,不能覆盖低类别

      三类医liao器械证可以经营一类二类吗?

      去哪里办理三类医lia器械经营许可证?

      办理医lia器械经营许可证需要多长时间?

      代办医lia器械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申请人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办理《三类器械器械经营许可证》,并且提交申请材料。

      2、当地部门受理申请,并发布《受理通知书》。

      3、当地部门现场勘查,食药监人员到申请人的注册经营场所现场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

      4、经现场勘查之后,合乎标准之后,当地部门准予核发《三类器械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在当地政务网发布通告。

      5、准予核发之后申请人可在10个工作日之后到当地部门领取《三类lia器械经营许可证》。

      如果您是经营二类三类lia器械的,不知道怎么办理备案和许可证,可以找我们代办,欢迎来电咨询公司地址:石家庄桥西区中山东路158号滨江商务B1603

       

       

       

       

      2022年代办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备案所需资料,代办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备案所需条件,代办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备案标准,代办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备案办理要求

       河北耀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 :

      1.    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变更、注销、年检

      2.    税*务:代理记账,汇算清缴、纳税咨询,纳税筹划,出口退税

      3.    社保:社保开*户、代缴五险一金

      4.    许可证:医疗器械(二类备案、三类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增值电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劳务派遣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公共卫生许可证、培训学校组卷

      5.    资质:安防资质(公*安厅备案)、房地产开发资质

      6.    人员证*件:拍卖师

      地址:石家庄市休门街与北人字街交口西北角滨江商务B座1603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按照医疗器械风险程度,医疗器械经营实施分类管理。

      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许可和备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许可管理。

      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第六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及时公布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和备案信息。申请人可以查询审批进度和审批结果,公众可以查阅审批结果。

      第二章 经营许可与备案管理

      第八条 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四)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五)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七)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八)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九)经办人授权证明;

      (十)其他证明材料。

      第七条 从事医疗器械经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二)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贮存场所;

      (三)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贮存条件,全部委托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贮存的可以不设立库房;

      (四)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五)具备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还应当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经营的产品可追溯。鼓励从事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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