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记者了解到:依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等规定,燃气经营企业应每年对民用户用气设施进行一次入户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告知用户并进行整改;同时,我市住建局要求入户安检务必实现100%全覆盖。多年来,天然气使用设施的安检工作得到了广大市民的配合与支持,但仍然有少部分用户因私接管道或其他原因不配合,甚至拒绝入户进行安全检查现象。对此,相关专家指出:天然气使用设施如不定期进行安检,必定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因为稍有不慎就会发生燃气泄漏等安全事故。而一旦发生事故,势必对自家和周围邻居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带来不可预测。 6月30日,依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湛江新奥燃气公司在市住建局的指导和支持下,专门对拒绝安检的霞山某小区一住户实行停止供气的强制手段,依法对其家庭停止供气。据介绍,去年12月份以来,新奥公司多次预约该用户进行天然气使用设施安检,然而均遭到拒绝,其间新奥公司工作人员还分别通过发函、请小区物业人员上门做工作等均未成功。 湛江新奥燃气公司表示:为保证用户安全用气,该公司继续联合政府主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加强对拒绝入户安检的用户进行专项治理,杜绝天然气使用不安全行为和对安检抵触行为,以保证广大市民的安全用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