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油品牌宣传奖补申开始,为加快推进我省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粮油品牌培育行动,达到一定规模的粮油加工企业、以粮油为主原料的主食及食品加工企业(不含餐饮企业)。同一项目申报获得其他相关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补助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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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申报2020年粮油品牌宣传奖补项目的企业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在省内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企业在行业或省内具有较强的带动性和示范性,品牌优势突出,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3. 企业无不良诚信记录;企业产品宣传符合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及广告审播要求。
4. 企业管理体系和质量体系健全,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事故。
5. 纳入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的粮食企业。
二、奖补方式
品牌宣传奖补项目实行先投入后补助,项目时间范围为2020年1月至申报截止日期,根据实绩进行奖补。企业在省级及以上媒体(报刊、电视、广播)、城市机场和高铁站、新媒体融媒体进行品牌宣传,最低投入金额30万元,项目补助比例不高于投入金额的40%。单个企业当年申报补助上限为200万元。
三、申报程序
1. 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推荐企业必须符合上述申报条件,在期间复产保供稳价工作突出、主动让利的企业可优先推荐。
2.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当地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报送项目申请报告、附表及证明材料(含pdf格式电子扫描件)。其中: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品牌建设现状、品牌发展规划、资金投入、绩效评估等内容。附表包括《2020年粮油品牌宣传奖补项目申报表》(附件1)、《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附件3)。证明材料须内容清晰,编制目录,标注对应页码,主要包括经审计的企业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企业生产许可证、企业商标注册证、2020年1月至申报截止日期前品牌宣传投资明细、品牌宣传投资佐证材料(合同、宣传项目上刊证明等)以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材料,包括照片等。申报企业要对项目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 有关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保申报企业符合申报条件,按规定程序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财政局。
4. 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对项目进行审核,填报《2020年粮油品牌宣传奖补项目汇总表》(附件2)并将审核情况形成项目申报文件上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各市上报的项目在涉企项目资金管理系统中进行初步筛查。
5.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有关专业机构或专家对各市上报的项目开展评审,将拟支持项目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公示。
四、申报要求
1. 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按照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项目申报真实准确完整,杜绝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套取财政奖补资金。要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廉政高效。
2. 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于2020年10月12日前将项目申报文件(纸质件和pdf格式电子扫描件)和企业申报材料(pdf格式电子扫描件)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