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政策奖励汇编,2022年备案申报条件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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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申报各市奖励情况如何,小编为了方便大家借阅搜集了湖北省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孝感市、荆州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各市相关奖励政策,部分地区小编参考历年文件整理,2022年最新政策请联系我们的项目人员具体了解,项目人员针对性分析申报可行性,长期合作全面规划各类湖北省奖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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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湖北省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奖励政策各市汇编

        1)武汉市

        武汉江夏区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备案经区级备案,每家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对新获批的湖北省企校联合创新中心,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武汉市级研发平台,按照市拨经费的200%给予配套奖励,不超过50万元;对通过国家部委、省级、市级部门考核获得优秀档次的科技创新平台(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分中心、湖北省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分别按省级、市级考核奖励计算),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

        2)黄石市

        共建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政策。对新备案的省级企校联合 创新中心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备案的市级企校联合创新 中心(企业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给予 10 万元补助支持

        3)十堰市

        对新认定的省级产业创新联合体、专业型研究所(公司)、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

        4)宜昌市

        伍家岗定期开展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绩效评价(以国家、省、市门考核评价为依据),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10万元、5万元后补助奖励资金。

        5)襄阳市

        省科技厅对通过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备案的企业择优予以奖励,市科技局按照补助金额给予等额配套奖励,不超过100万元;经市科技局绩效考评,等次为优秀的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

        6)鄂州市

        对新建的国家级、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由受益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万元

        7)荆门市

        鼓励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研究院、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含国地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

        8)孝感市

        提出对新获批并在孝感注册落户的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创新联合体、专业型研究所(公司)、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9)荆州市

        鼓励企业牵头组建产业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研究院、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含国地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专业研究所(公司)、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省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对认定类国家级科研平台认定的,给予 200万元奖励;对认定类省级科研平台认定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实施备案管理的省级科研平台(基地)每年按照省科技厅组织的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给予配套奖励;每年对市级各类科研平台实行年度考核,达到优秀等次的,给予15万元奖励。对新组建的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完成并验收通过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10)黄冈市

        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11)咸宁市

        对认定为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创新联合体、专业型研究所(公司)、临床医学中心的,给予5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的,通过绩效评价后,给予2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校联合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通过绩效评价后,给予10万元奖励。

        12)随州市

        对获得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市人民政府当年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13)仙桃市

        对被认定为国家、省级技术创新平台(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30万元。对企业新建立(含期满后复审)且通过市科技管理部门认定的技术创新中心,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

        15)天门市

        对新认定的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16)潜江市

        市财政局根据相关政策,对获批的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每家给予20万元奖励。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10万元。

        二、湖北省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备案条件

        1. 企业在湖北省内注册,属于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企业;

        2. 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具有3年以上合作经历或者签订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协议,组织机构健全和规章制度完善;

        3. 具有结构合理的研发队伍,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高校或科研机构的研发人员不少于20%;

        4. 具有良好的技术研发试验条件,高校、科研机构应为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提供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

        5. 企业投入的研发经费,在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成立后的三年内不少于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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