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科研机构研发经费补助资金怎么申报?这里的科研机构是指纳入全国科技统计调查范围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法人组织。市科技局利用科技创新创业专项资金设立阜阳市科研机构研发投入补助专项资金,以后补助方式激励和引导科研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研发投入补助资金的额度根据年度R&D经费统计认定结果,实行分类测算,总额不超过50万元。其中:首次纳入全国科技统计调查范围的单位按照年度R&D经费支出认定额的3%计算,其他单位按照年度R&D经费支出新增额的8%计算。根据市科技创新政策修订调整情况,补助资金测算公式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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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科研机构研发经费补助资金申报流程
(一)通知。市科技局发布申报通知,明确申报时限、申报要求等内容。
(二)申报。科研机构自愿填写补助资金申报书,同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经各县市区科技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
(三)审核。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公示。市科技局将审定的补助名单面向社会公示。
(五)拨款。经公示无异议的,一次性拨付资金。
获得补助资金的科研机构要切实加强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将补助资金用于组织实施科研项目和改善科研条件,其中实施科研项目的资金比例不低于80%。
科研机构使用补助组织实施科研项目,应坚持自主选题、自主立项、自主结题的原则。当年补助资金超过5万元的科研机构确定使用补助资金组织实施的科研项目后,应及时将项目资料报市科技局备案,并切实加强过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