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企业标准领跑者项目申报成功后可以获得50万元的补助。企业标准“领跑者”是指产品或服务标准的核心指标处于领先水平的企业。企业标准“领跑者”以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为基础,通过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调动标准化技术机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平台型企业等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企业标准水平评估,发布企业标准排行榜,确定标准领跑者,建立多方参与、持续升级、闭环反馈的动态调整机制。
企业标准领跑者政策咨询:0551-65300128,15855137731(微信同号)
到2020年,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全部实现自我声明公开,企业公开标准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比例达到20%以上。在主要消费品、装备制造、新兴产业和服务领域形成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领跑者标准,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实现整体跃升,领跑者效应充分显现。
——围绕人民群众消费升级亟需的消费品领域,形成1000个以上企业标准“领跑者”,健康安全、产品功能、用户体验等指标水平大幅提升;
——围绕工业基础、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装备制造重点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等新兴产业领域,形成500个以上企业标准“领跑者”,重大装备安全、节能、环保、可靠性、效率、寿命等指标水平显著提升,新兴产业支撑新动能培育的能力不断强化;
——围绕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等服务领域,形成200个以上企业标准“领跑者”,服务的舒适、安全、便捷、用户体验等指标水平大幅提升;
——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明显增强,领跑者产品和服务市场占有率普遍提升,消费者质量满意度不断提高。
合肥市企业标准领跑者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无征信不良记录。
2.申报单位无知识产权纠纷。
3.已获、省等各类计划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有在研项目逾期未结题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
5.本年度同一单位原则上多申报2个项目。
6.单个项目财政资金支持100万元,科技小巨人研发项目、医疗卫生研发项目、对外合作研发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关键技术研发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不低于240万元。
7.项目申报书编制要科学合理,项目一经批准立项,技术和经济指标原则上不予调整。
8.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